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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22-04-19文字:

日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校内专业代码:0502071

一、专业介绍

197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设立了日语专业。该专业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最早的本科日语专业。2001年,增加日语(蒙古语授课)专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外语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目前,每届招收2个汉授日语班,1个蒙授日语班。多年来,为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培养了大量精通日、蒙、汉、英等多种语言的蒙古族优秀外语人才。

2003年,内蒙古大学日语专业获得日语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正式招收日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2009年武汉大学发布的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专业排行显示,在全国400多个同专业中,内蒙古大学日语专业位列前10名,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4A+专业之一。2010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2015年开始招收日语翻译硕士研究生。

内蒙古大学外国语学院日语系现为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理事单位、团体会员。专业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且具有少数民族地域特色的优秀教师梯队,年龄、学历、职称和学缘结构合理。目前教师总人数18人,教师队伍中,精通日语、蒙语、汉语三种语言以上的教师有10人,博士学位教师9人,常年聘请日籍教师3-5人。

近年来,日语专业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本科生以及研究生联合培养机制。同日本的东京外国语大学、宇都宫大学、大分大学、九州共立大学、阪南大学、长崎外国语大学、神奈川大学、关西国际大学、岐阜大学等大学保持着长期稳定的留学生派遣、学术交流、教师互访等合作关系,为日语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以及教师队伍学术水平整体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培养目标

日语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日语基本功和专业知识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跨文化能力、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适应我国对外交流、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涉外行业日语教育及学术研究需要的日语专业人才和复合型日语人才

三、培养规格

(一)学制与学位

学制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二)知识要求

日语专业学生应掌握外国语言知识、外国文学知识、国别与区域知识,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形成跨学科知识结构,体现专业特色。

(三)能力要求

日语专业学生应具备外语运用能力、文学赏析能力、跨文化能力、思辨能力、一定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四)素质要求

日语专业学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合作精神,创新精神以及学科基本素养。

四、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69学分,其中:

1.通识教育课61学分,占总学分的36.1%;专业类基础课47学分,占总学分的27.8%;专业核心课26学分,占总学分的15.4%;专业方向24学分,占总学分的14.2%;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1学分,占总学分的6.5%

2.必修课129学分,占总学分的76.3%;选修课40学分,占总学分的23.7%

3.实践教学环节56.5学分,占总学分的33.4%;其中,专业教学实践教学环节42.5学分,占专业课总学分的41.3%

(二)课程设置

1.通识教育课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体育课、语言与技能课、成长教育课、就业创业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2.专业类基础课

主要包括基础日语、日语视听说、日语会话、日本概况、日语阅读、日语基础写作、新生研讨课等。

3.专业核心课

主要包括高级日语、日本文学概论、日语语言学概论、跨文化交际、日语演讲与辩论、笔译理论与实践、口译理论与实践、学术写作与研究方法等。

4.专业方向课

主要包括文本翻译与赏析、中日翻译简史、内蒙古民族文化日译、同声传译、词汇与翻译、交替传译、日本文学名著选读、日本近现代文学专题、日语语法、语言与社会、日本经典神话解读、中日语言对比(含蒙日对比)、日本文化史、日本历史、近代日本与内蒙古关系史、日本民俗学概论、日本社会、中日文化交流史等。跨方向选修课为包括日语教育史、高级日语视听、高级口语、日语视听说(34)、日语阅读2、日语基础写作2等。

5.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第二课堂和劳动教育等。

科研训练:主要是指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旨在培养和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写作应符合学术规范,可采用学术论文、翻译作品、实践报告、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论文要求日文撰写。

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环节旨在实施全人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实践环节主要包括专业实习、第二课堂和劳动教育等。根据培养方案:(1)制订实习计划,确保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详细的内容和步骤、专业的指导和监督,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制订课外实践计划,开展学科竞赛、学习兴趣小组、学术社团、创新项目等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3)制订劳动教育开展计划,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支教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了解民情和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4)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让学生通过切身感受对象国的社会文化,扩展国际视野,提高跨文化交流能力。

(三)教学计划

见教学计划表。

五、其他要求

(一)专业高年级阶段,即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学生可以自行选择修读日语语言文学、翻译、日本文化三个方向的任一方向,学生选定方向后不得随意变更方向。学生选定方向后要求修读至少6学分的所选方向内的选修课除此之外同时需要修读至少18学分的跨方向选修课。日语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每学期的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选课人数低于10人不予开课。

(二)专业类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要求本专业所有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相应学分。

三)日语专业学生须修读12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覆盖全部5个类别,要求日语专业学生须“数学方法与自然认识”“工程技术与科技创新”两类课程中修够6学分。学生不得选修本学院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